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粮食局、全国供销总社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我部起草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个配套规章。现征求你部门(单位)意见,请于4月10日前将修改UC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人:黄辉,电话:010-59192899,传真:010-59191875,电子信箱:pmd@agri.gov.cn。
附件:1.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nbnh2().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