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和农药的水生生态毒性测试包括急性毒性测试和慢性毒性测试,分别表征外源物质对水生生物(藻类、溞类和鱼类)的短期和长期危害效应。短期危害效应一般包括致死率、活动抑制率、生长抑制率等,长期危害效应一般包括对于生长率、繁殖率等的影响。选择水生生态毒性测试法,UC一定要根据受试物特性和法规要求选择正确的测试方法(静态、半静态及流水式)、受试物种并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已确保符合相关测试导则和法规接受度。
静态、半静态及流水式方法选择
一般生态毒性测试都要求受试物质浓度在整个测试周期内的测试体系中保持相对稳定(即实测浓度维持在配制浓度或实测初始浓度±20%的范围内)。若受试物质相对稳定,毒性暴露试验采取一般的 静态法(static test , 整个测试周期内不更新溶液)开展即可,否则须采用 半静态法(semi-static test , 定期更新溶液)或流水式试验方法 (flow-through test)。由于半静态法最大溶液更新频率一般只能达到24h,对于易水解、易挥发、易光解等的不稳定受试物质,若其水中半衰期小于24h,则必须借助 流水式 试验方法。流水式试验以受试物溶液以恒定速率和浓度通过试验容器使试验介质持续更新的方式进行的试验, 该试验对仪器设备要求最高,费用也更高。
藻类试验
首选绿藻。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OECD TG 201) 一般要求至少5个浓度组+1个对照组,每个浓度组差别不超过3.2倍。限度试验浓度100mg/L。优选72h-ErC50用于危害评估和风险评价。物质溶解度低可以使用分散液和低毒的有机助溶剂,但不要使用表面活性剂。藻类一般只能采用静态方法。
溞类试验
首选大型溞。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OECD TG 202) 一般至少5个浓度组+1个对照组,每个浓度组差别不超过2.2倍。 大型溞繁殖试验(OECD TG 211) 一般要求至少5个浓度组+1个对照组,每个浓度组差别不超过3.2倍。急性毒性可以选择静态、半静态及流水式测试方法,取决于物质特性。慢性毒性试验则一般选择 半静态 和 流水式 。
鱼类试验
可选鱼种有斑马鱼(温水)、鲤鱼(温水)、虹鳟(冷水)和稀有鮈鲫(温水,Gobiocypris raus)。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OECD TG 203) 一般至少5个浓度组+1个对照组,每个浓度组差别不超过2.2倍。农药原药要求使用至少一种冷水鱼(如虹鳟鱼)和至少一种温水鱼(如斑马鱼、青鳉等)。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则要求首选稀有鮈鲫。
鱼类慢性毒性试验则通常要求一般至少5个浓度组+1个对照组,每个浓度组差别不超过3.2倍。农药原药要求开展 鱼类早期阶段毒性试验(OECD TG 210) ,在特定条件下还需要提供 鱼类全生命周期试验资料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建议开展 鱼类早期阶段毒性试验(OECD TG 210) 或 鱼类幼体生长试验(OECD TG 215) 。
鱼类急性毒性可以选择静态、半静态及流水式测试方法,取决于物质特性。慢性毒性试验则一般选择 半静态 和 流水式 。
其它注意事项
- 如果农药原药在试验体系中半衰期非常短(比如<1小时),推荐直接拿代谢物做测试。
- 对于水溶性特别低的物质,预实验阶段应安排进行溶解度试验,以确定在试验条件下受试物达到最大溶解度的方法。
- 开展试验室需要对受试物进行浓度分析, 需要计算理论浓度,并实测不同理论浓度下的受试物在试验开始后和每次更换溶液前、后以及试验结束时的受试物试验溶液的实测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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